各市、县(市、区)粮食局、局直各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7]23号)、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晋发[2006]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69号)的精神,现就我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
“放心粮油”工程是粮食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作出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通过建设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便民连锁店为主体的销售服务体系,把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放心粮油”产品,运用连锁经营机制,供应城乡消费者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前,我省的粮食生产基础还比较脆弱,粮食流通仍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的粮油供应仍然存在着经营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满足城乡居民对成品粮油和粮油制品数量、品种、质量的消费需求,保障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通过“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促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
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提升粮食流通的服务功能,满足城乡居民粮油消费需求,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粮油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二)主要任务:
1、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经营网络由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设在市级,下同)、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城乡连锁中心店和社区、农村“放心粮油”店及经销店组成,采取“五统一”(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的管理方式,承担成品粮油及制成品和其他商品的采购、加工、储存、配送、销售业务,形成较完善的经营网络体系,为全省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2、充分发挥放心粮油工程的效益。要运用放心粮油网络组织化、规模化的优势,采用先进技术,加强经营管理,以合理的价格、安全可靠的质量、方便快捷的服务,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提高“放心粮油”产品的市场普及率和占有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搞好成品粮油及制成品经营的同时,要根据消费需求拓宽经营品种,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服务。地处农村的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应根据农民的消费特点,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便民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两代一换”等业务,满足农民粮油、日用品消费和出售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
4、促进粮油市场的繁荣稳定。“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要成为成品粮油市场供应的主渠道,通过自身经营活动,增加市场有效供给。要作为政府应急供应的重要载体,承担政府委托的业务,认真执行政府宏观调控的措施。
(三)遵循的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要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2、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纳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各类企业和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承诺,维护信誉。努力搞好自身经营,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坚持注重效益、择优扶持的原则。各地确定的工程项目,应综合考虑市场、区位、交通、承建单位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能力、设施条件等因素,把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作为选择项目的重要条件。省对市、县项目的扶持,注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择优予以扶持。
4、坚持整合资源、节约建设的原则。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原则上利用粮食企业现有设施、场地进行改造,增加必备设施,完善配送服务功能。城乡连锁中心店和销售放心粮油店等网点建设,尽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利用现有资源,加以提升改造,防止重复建设。
(四)建设目标:
2008年-2010年,在全省初步建成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扩大覆盖范围。根据全省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原则上在每个市建设1个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在每个县结合当地交通、仓储、加工等资源和辐射区域,建设1个或1个以上的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1个以上的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含超市)。全省建设和完善1万个城市社区和农村放心粮油门店或经销店。网络运营要达到经营灵活、品种齐全、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作为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和机构,认真加以推进。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营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放心粮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凡承担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国有粮食企业必须完成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选择政治思想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人才负责放心粮油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职工报酬与个人贡献挂钩。鼓励实行经营者风险抵押办法。
(三)建立放心粮油工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则。对放心粮油的进货、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健全质量控制、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健康发展。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各地按照规划建设的区域性配送中心和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经省批准的项目,省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各地要配套解决建设资金。对连锁中心店项目的建设,省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市、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可与政府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相结合,以充分利用仓储设施和吞吐功能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六)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放心粮油工程”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当地现代物流规划,争取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争取在注册登记、费用缴纳、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税收征管等方面享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应的政策。在网点合理布局上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七)加强成品粮油市场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开展对成品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不合格产品退市和索证索票等可追溯机制。依法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建立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