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复议法律文(05.8.2)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2日 发布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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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推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并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质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山西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确定了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法律文书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文书格式自行印制,并按规定使用。粮食收购资格的法律文书格式已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粮调字 [2004]257 号)规定格式执行。各地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市场处。
附件: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
1 、指定管辖通知
2 、管辖移送书
3 、举报登记表
4 、先行登记保存证物通知书
5 、调查笔录
6 、现场检查记录
7 、物品清单
8 、责令改正通知书
9 、监督检查报告书
10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 、行政处罚决定书
12 、听证告知书
13 、听证通知书
14 、听证意见书
15 、听证笔录
16 、送达回证
17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18 、强制执行申请书
19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20 、行政复议申请书
21 、不予受理决定书
22 、行政复议告知书
23 、申请转送函
24 、责令受理通知书
25 、责令履行通知书
26 、提出答复通知书
27 、停止执行通知书
28 、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29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30 、决定延期通知书
31 、行政复议决定书
32 、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二)
具体文本格式下载网站: www.sxslsj.gov.cn
二 OO 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