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采取七项措施抓好小麦收购增加粮农收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3日 发布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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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出台十项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首次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生产获得丰收,做好今年的小麦收购工作,对于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尤其重要。为把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小麦收购工作,近日在全省小麦收购工作会议上,姚高宽局长代表省粮食局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积极做好小麦收购工作。认真落实好今年小麦收购政策,及时将省委、省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传达到基层。省、市粮食储备库和委托收储库点要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按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保证农民售粮需要,决不允许出现拒收、限收和打“白条”现象,也不允许代扣各种费用。
二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收购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新粮。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国有粮食企业要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对与农民签订的“订单”收购合同,要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切实兑现对农民的承诺,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粮食收购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
三是认真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信息引导。省粮食局从6月11日起,定期发布周边省份和我省小麦主产区的收购进度、购销价格等信息,引导企业适价收购,避免市场风险。从6月15日起,各市要在每月的5日、15日、25日及时将省确定的小麦重点生产县(市、区)的购销信息情况上报,同时要将省粮食局发布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切实为企业和种粮农民服务。
四是严格执行新的小麦国家标准。要做好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的贯彻实施,督促各类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粮食收购政策及有关标准,做好扦样检验工作和小麦类别、等级和其他质量指标的检验认定工作。既要防止人为压级压价,超标准扣水扣杂,也要防止随意放宽质量标准,抬级抬价,收人情粮等。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类入市收购企业,做好收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问题,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省、市两级储备库要及时向当地开户行提供资金需求计划,及时向委托收储库点预付收购资金,保证收购需要。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好市场秩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小麦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年重点检查入市企业是否具备收购资格,是否向农民出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
七是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小麦收购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粮食局按照包市责任制,组成夏粮收购督查组,到主产区检查督促收购工作。小麦主产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收购工作。对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小麦收购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