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发布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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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事业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山西省粮食经济学会、山西省粮食行业协会:
现将山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晋治金办[20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各事业单位要在去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规观念,严肃对待“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二、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山西省粮食经济学会、山西省粮食行业协会要按照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纪发[2010]20号),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
三、积极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各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按照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审计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纪发[2010]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山西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成立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本企业范围内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组织内部力量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主管单位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工作在省专项治理领导机构统一安排下,由省局组织实施对各企业的检查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省局治理工作机构及时作出调整。(调整后领导机构人员名单附后)。各单位、各企业要真正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按照治理“小金库”的安排部署,积极、扎实地开展工作,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跑偏、不走样、不变味。
五、省局治理“小金库”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电话设在财会处,号码为:0351-4041895。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
2、省粮食局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调整后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