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局直各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庆节”黄金周即将来临,放假时间较长,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确保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山西省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及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45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8]27号)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深刻吸取襄汾县“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教训,真正强化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周密安排,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消除隐患
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国庆节”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是防火、防汛、防震、防雷、防触电、防粉尘和溶剂油爆炸、化学药品药剂管理与使用、机械设备、易燃易爆品、安全储粮、在建工程、学校、宾馆、招待所和办公住宅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以及车辆出行等情况。通过深入细致地排查,查清隐患,记录在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局直各单位和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将存在的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具体责任人等情况于9月28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局办公室(传真电话0351-4129767)。各市粮食局对隐患排查的报送等工作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三、加强管理,健全机制
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研究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领导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要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事故类型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和意外事故,要确保迅速启动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调得动,用得上。
四、严格值班,畅通信息
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切实把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摆在重要位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同时,按照规定,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省粮食局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省局值班室电话:0351-4041904)。
对因发生事故采取措施不及时、延误时机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要严肃查处;对于发生事故而瞒报、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