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大米市场的动态变化,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稻谷(大米)的产销衔接工作。确保粮食市场平稳,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