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落实全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三年规划的重要一年,省政府再次将放心粮油工程列入为人民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明确提出“建设改造百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千家示范店和万家经销网点”(简称“三个一”工程)的目标任务。这既是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肯定和支持,更是赋予全省粮食部门的光荣任务。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
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是全省粮食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两年的实践表明,“放心粮油”工程彰显了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多重效应。一是顺应消费需求,开辟了为城乡居民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的新渠道。尤其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食品安全现状的大背景下,放心粮油工程在惠及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更加凸显;二是立足粮食安全,构建了调控成品粮油市场的新载体,对于增强粮油应急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着眼产业发展,探索了粮食行业转型发展的新途径。随着规范化运营、管理的不断完善和产业链的延伸,放心粮油的品牌效应将逐步显现,进而带动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各级粮食部门和相关企业一定要深刻认识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省政府向人民群众承诺的实事项目必须圆满完成的刚性要求,深刻认识放心粮油工程正处于成长关键期,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竞争力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的实际,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务实创新,全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放心粮油“三个一”工程,向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三个一”工程是今年全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总的要求是: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和提升100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完善和提高1000个放心粮油骨干示范店,建设和发展10000个放心粮油经销店(点)。按照三年规划,基本完成市、县配送中心和中心店、经销店(点)的建设,初步形成以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中心店为骨干,以经销店(点)为基础的“放心粮油”营销网络,覆盖全省城乡三分之二人口。达到规范化管理普遍加强,经营规模逐步扩大,产业延伸取得进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的预期目标。
(一)完善提升100个市、县配送中心的主要内容
1、完善组织形式。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应当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要按照经营范围依法完成工商登记,依法依规申领相关证照。对依托储备粮库和其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建设的国有独资配送中心,可以组成直属法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对不宜从人、财、物上彻底分开的,也要依法完善经营手续,设立经营机构,实行单独核算。
2、夯实基础工作。要按照建设改造规范,对照检查,严格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重点在仓库、运输、直营店等方面完善设施、加强管理,达到规定标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3、强化质量管理。配送中心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把保证商品质量摆在首位。要实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做到“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供给放心、服务放心”的“五放心”承诺。要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消费投诉制度等商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要建立对供货商考察制度和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制度,实行从进货、储存、加工、配送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要加大对检化验设备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对粮油商品质量的检化验能力,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4、创新体制机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配送中心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措施,选好企业带头人。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奖优罚劣。对国有独资的配送中心可对经营者实行风险抵押经营。配送中心内部要改革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5、延伸产业链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与“粮食银行”相结合,开展“两代一换”,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积极开展对学校、宾馆等粮油消费大宗用户和单位福利粮油发放、救灾、救济等粮油直接配送;因地制宜地开展粮食半成品、熟食品加工配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办“主食厨房”和“放心早餐、快餐”。鼓励向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领域延伸,建立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掌握优质粮源;鼓励配送中心与粮油加工联合、合作,培育放心粮油品牌。
6、加强经营管理。配送中心要在业务发展、优质服务、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重点把放心粮油销量、经营成本、实现利润、从业人员收入等四项指标列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作为衡量配送中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基本标准。各市要认真落实粮食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合理地测算分解四项指标,量化落实到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配送中心,制定考核办法。对国有参股和民营的配送中心,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落实股东权益,采取预期目标的方式加以引导。
7、规范运营模式。要按照连锁经营的模式规范放心粮油营销体系的运营管理,配送中心履行连锁总部的职责,是建设、发展中心店、经销店(点)的主体,也是经销网络经营管理的主体。要落实“五统一”要求,切实承担起对经营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采购配送、质量管理、经营指导、商品开发、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职能。配送中心必须与建设、发展的经营网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明确相互间的关系和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要提高商品配送率,2010年,对直营店粮油商品配送率要达到90%以上,对加盟店和其他网点的配送率要达到50%以上。
(二)完善提高1000家骨干示范店的主要内容
2009年度省政府确定建设的1000家放心粮油店,经省局逐店验收,在经营设施、卫生环境、管理规范、经营业绩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升,注重了外观形象和内在标准的统一。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店标准较低、条件较差、管理较弱,影响了放心粮油工程的整体形象。为此,完善提高1000家骨干示范店应重点把握几个方面:
1、以2009年建设的1128家放心粮油店为基础,选择店容店貌整洁、商品质量可靠、诚信经营、效益良好的店作为今年1000家骨干示范店的完善提升项目。不符合条件的可作调整。
2、要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建设、验收标准,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规范化改造,着重在改善店容店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为民利民的服务措施,经营量和效益逐步增长等方面完善提高。打造成放心粮油品牌形象的窗口。
3、统一实行“五放心”承诺。严格自律,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信誉,成为对消费者负责、为消费者服务的放心店、贴心店。
4、有条件的骨干示范店要积极开展面向农民的品种兑换业务和前店后厂的粮油半成品、熟食品加工,服务城乡居民。
5、粮油商品主要由配送中心配送,确需自采的由配送中心对其进货渠道的可靠性和质量安全性进行审查把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加强监管。
6、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配送中心要加强对示范店经营管理的指导和服务,支持示范店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发展和完善10000家经销网点的主要内容
10000家放心粮油经销网点是今年“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重点,主要内容是:
1、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安排在农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城市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网点。
2、进入放心粮油工程体系的商家应具备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业绩良好,自律意识强,无不良记录,能够自觉接受配送中心管理和粮食等部门依法监管等基本条件。
3、配送中心以直营和加盟方式发展建设的中心店和经销店要坚持“五统一”标准,注重店铺的外观形象和内在素质相统一,做到店容店貌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以放心粮油经销点的形式发展的网点,不使用统一的门头标识,可在店门外墙使用许可标牌,在店内设立“放心粮油”产品经销专柜或专区,配备必要的经营设施,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4、放心粮油店(点)执行放心粮油工程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严格执行放心粮油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不合格粮油产品进店。
5、粮油商品主要由配送中心配送,确需自采的由配送中心对其进货渠道的可靠性和质量安全性进行审查把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加强监管。
(四)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山西省“放心粮油”经销网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1、要按照联合执法的规定,会同工商、质监、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监管,严防不合格商品进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监管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监督电话,在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中心店、经销店(点)公布监督电话号码,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消费者投诉和调查处理情况要记录在案,作为考核放心粮油经营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
4、建立健全质检机构,加强检化验能力。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粮油质量抽查制度,依法落实检验费用。
5、加强对配送中心进货监管和店(点)自采粮油监管。对各种豆类和杂粮加工产品,由市粮食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制定具体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三、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要落实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粮油工程”建设领导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放心粮油“三个一”工程作为今年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负责,加强领导力量,深入调研指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2、争取政策支持。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支持力度。今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落实补助资金,争取政策支持。
3、建立考核制度。为了保证“三个一”工程建设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省局决定建立考核制度,对各地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检查,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对好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年终按照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三年“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评选的重要依据。
4、建全月报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县粮食局在按时上报原放心粮油月、季、年报的基础上,增报《百家配送中心和千家骨干示范店建设改造进度表》和《万家经销网点建设改造进度表》(具体表式见附件)。各市粮食局从六月份开始,每月五日前向省局汇总上报截止上月底的建设改造完成情况,为各级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5、抓好典型示范。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紧培育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店(点)的样板示范单位,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评选优秀典型、促进经销优秀店和标志店建设,引导“三个一”工程的健康发展。要及时总结和发掘“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中的先进经验,特别是创新发展的经验,认真学习借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开展劳动竞赛。按照省总工会、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调动企业、各类经营主体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
7、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及粮食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宣传放心粮油工程和放心粮油产品。配送中心及其经营网络要在店内张贴粮油产品识别、营养成份、合理使用、健康消费等知识的宣传内容或图画,引导消费者购买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
8、加强指导督查。省局继续实行局领导包市责任制,通过日常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组织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方法,加强对放心粮油“三个一”工程的指导检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加强指导督查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今年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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