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7日 发布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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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粮食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局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深刻吸取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08]135号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市粮食局、局直各单位和山西粮油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力度,搞好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是防火、防汛、防震、防雷、防粉尘爆炸、化学药品药剂管理与使用、机械设备、易燃易爆品、安全储粮、在建工程、学校、宾馆、招待所和办公住宅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以及车辆出行等情况。通过深入细致地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防患于未然
要研究制定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领导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要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事故类型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和意外事故,要确保迅速启动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调得动,用得上。
四、严格值班制度
要完善值班制度,建立应急值班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切实把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摆在重要位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同时,按照规定,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省粮食局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省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351—4043116,值班室电话:0351-4041904)。
对因发生事故采取措施不及时、延误时机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要严肃查处;对于发生事故而瞒报、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